金色胡萝卜

只将此心照明月 留待珍珑断白黑

【丐明百合】我在酒吧撩了个妹—1

一句话唐毒,一句话策藏bg注意⚠️










虽然我是个工科生,但我现在忽然真切的意识到了世界的本质。


世界是物质的,也是运动的;舔狗也是物质的、运动的——所以世界是舔狗的。具体表现在我天天舔艾伊莎而她每天早晚都只跟叶七七说早安午安晚安吃了嘛吃的啥,而叶七七每天只关心老李,老李只关心他的马。


我甚至为了艾伊莎从良了——我悲愤的看着手上的可乐和牛奶(牛奶是艾伊莎的),在一周之前,占据我手部黄金地段的还是啤酒。


我进而愤懑的掏出一根真知牌草莓味棒棒糖(真是太没品了,阿尔卑斯巧克力牛奶味的都比这好)塞进嘴里——对,不是烟,因为我从良了。曾经的长安街野人沦落到提牛奶的境地,事情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还要从两个月之前说起。




两个月前。




在一个凄风苦雨的夜晚,我哥把我踹出家门,并声称三十之前找不到对象就别回来了——五年间他对将和我度过数十年苦难围城生活的那一位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年轻有为—五官端正—温良恭淑—是个人就行—看起来像人也行】的转变。我只穿着黑背心和裤衩(那还是我高中时期和老李唐寂语一起买的,象征伟大友谊)坐在家门口冰冷的台阶上呼吸西伯利亚空运的fresh air,萧瑟的风从我裆下穿过,却没有任何一个温柔美丽的姑娘走过来给我披一件外套——


我第一次认同了我哥的话,决心尽快自裁以进入婚姻坟墓。


于是我掏了根糖棍放进嘴里(我其实本来也不抽烟,但在遇到艾伊莎之前也不接受棒棒糖那种没品的东西),掏出手机给唐寂语(老李在忙paper)打了个电话。


“喂,呼叫瘸腿阴阳人,给爷出来泡吧。”


对面一阵模糊不清的骂骂咧咧,很明显他刚从漫长的沉眠中被唤醒。经过一阵混乱的布料摩擦声后电话里传来一个比较清晰的声音:“滚你妈,不去。”


瘸腿阴阳人是高中时期我和老李送他的外号。那一阵他刚买了一辆摩托痴迷的很,天天半夜飙车,就有这么一天他一边跟着音乐甩头一边撞到了路牙子上,人都飞了。我和老李情真意切的嘲讽了他一番后,头上包着纱布胳膊拄着拐的唐寂语仍然坚持在烈日暴晒下下去上体育(他所做的就只是瘪着嘴看我们玩球)。结果就是拆头上绷带那天他绷带保护下的半张脸仍然维持着冬天的白皙,另半张脸是健康的小麦色,一张阴阳脸属实让我和李长卿笑吐了。


我没再听他抱怨,干脆利落挂了电话,插着兜慢慢悠悠往酒吧晃。我知道他肯定会去。


你可能以为我去酒吧是要纪念我狂野的最后一个夜晚。不不不,你对我的执行力还没有深刻的认识——我今晚去,就是去完成我哥命令的。


在酒吧寻找结婚对象听起来可能很奇怪,但要我相亲就像让老李离开他的马一样impossible,即使是围城生活没有感情的铺垫也让我难以接受。啊哈,我的理想爱情大概是这样的:在这样一个浪漫的晚上浪漫的我在酒吧邂逅一个和我一样的狂野女孩,然后一见钟情,然后我们在一起再吵架再和好吵架再和好吵架再和好然后分手,最后在我英雄救美奄奄一息的时候复合并且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多么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啊,我几乎被自己感动了。我带着一脸幸福的微笑咬断了我的棍棍糖,摘下手腕上的皮筋把头发扎起来:给美人留下美好的第一印象很重要。






二十分钟之后,我浑身发抖手脚冰冷的抵达酒吧,一开门就看见刚才跟我说滚蛋的瘸腿阴阳人在台上甩着头砸架子鼓。我心底泛上一股深切的同情,天,即使那次事故让他成为了瘸腿阴阳人,他依旧没改变甩头的习惯。


……还不是来了,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嘛。呵,鲫鱼。我继而轻蔑的嗤笑了一声,转头就看见了我的朱丽叶,准确的说,我的艾伊莎。就像我二十分钟前计划的一样一见钟情。我该去买彩票。虽然我当时不知道她叫什么。她倚在吧台上,睫毛长长,眼窝很深,五官富有立体感又有东方人的柔和,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往脚趾缝里擦bb霜的女孩。我当时连我们第三个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于是我煞有介事的抹了抹脸,走过去倚在吧台上,为她点了一杯酒。


撩妹三大步,喝酒兜风谈初恋。


她礼貌性的抿了一口,看起来有点局促。我想她大概是第一回来酒吧。我忍住身体的寒冷尽力邪魅一笑,吹了个口哨,邀请她出去兜风,而她委婉拒绝了。我想我的邪魅一笑并没有达到让她脸红心跳的目的,可能是因为我只穿了背心和大裤衩子,也可能是我的脸被冷风冻僵导致现在所有表情都像偏瘫了三十年一样口眼歪斜。


其实我挺庆幸的,毕竟我是步行过来的,没骑车。


我们沉默了一会,气氛一度陷入尴尬,她盯着我僵硬的笑容和发抖的身体,眨眨眼,下定决心般开口:


“你是不是锥体外系反应?”


bingo,医学生。


我一脸迷茫(很久之后我跟老李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他笑得马都踹他,并且叫了我一个月的帕金森野人),虽然我不懂但我也意识到这并不是什么溢美之辞,并且打消了直接跳到谈初恋这一步的念头(剧情我都想好了,喝着酒面无表情掉下一滴泪来,然后说,我有过一个女友……)。我摸了摸鼻子,伸出两指晃了晃试图维持最后的形象:“你等下。”


我跑上台去看到一段唐寂语甩头甩的正欢(这一段没有架子鼓,所以他只是单纯的在甩头,看起来像个傻x),我抬起腿踹了一脚他的屁股。瘸腿阴阳人一脸懵逼的坐在地上看着我以及我的衣服,“今天这是咋了,穿这么正式。”


这个背心和裤衩子是我们高考完那天勾肩搭背出去买的,象征伟大友谊(我之前说过),一般情况下只有我们统一行动时候或者“伟大友情纪念日”才穿。今天我被我哥赶出来属于特殊情况。


“没啥。”我说,“爷要打鼓。”


他在嘈杂的音乐声中嘶吼:“你说什么——”


我扯着他的耳朵:“我说,我要打鼓撩个妹——”


我内心又涌上一股深切的同情,小伙子年纪轻轻耳朵就聋了。


“害,早说,这首完事着,还有两三句。”他继续甩头去了,我站在旁边好像个工具人。


随着一阵激烈的鼓点曲子结束,幸好真的很快,不然今晚他会变成真正的阴阳人。


——他把鼓槌塞给我,我才注意到他今天在耳后挑染了蓝色,戴了一排闪闪发亮的耳钉,穿着黑色破洞皮裤,上衣是件有许多浮夸的金属装饰黑色的皮夹克,露出大片胸口,白的发光。(他自从拆绷带那天就好像对太阳ptsd了,整天窝在教室假期宅在家里成了夜行动物,脸部均匀之后之后他还不罢休,最后越来越白越来越白越来越……)我惊奇极了:“今天你怎么穿这么骚,钓汉啊。”


瘸腿阴阳人脸上露出了……姑且可以称之为骄傲的表情,登时连身高都高了些。“是啊,钓汉啊。”他往台下一个方向一指,“我注意他好久了,你看那边——”


我顺着他翘起的兰花指看过去,发现一个身着暴露程度和鲫鱼相当的基佬紫衣服的男的,眼角上挑,眉眼几乎可以说是艳丽。


“想不到你好这口,我以为你喜欢那种软萌纯良的……就那种满脸胶原蛋白的柔弱乖乖男。”


他一脸看智障的表情看了我一会。“我很有品味的……话说,你来撩谁?不会是约炮吧?”


我懒得跟他解释这其中蕴含的伟大深层目的,暂时没有反驳这种肤浅的认识。“嗯,就那个。”


“确实好看。”他点点头,然后诚恳的表达了他的意见:“你能追到她我吃屎。”


我笑了。“吃,吃大块的,两块够吗。”


“够了,谢谢妈妈,妈妈真……”下意识的回答后他开始无能狂怒,“……真尼玛啊,我和你打赌好吧,谁先上本垒谁是爸爸好吧。”


我又笑了。“处男这么自信啊。”


他立即又无能狂怒起来,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处男不能算耻辱……处男!……处男怎么了,说明我洁身自好!”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乱约炮可耻”,什么“要有感情基础”之类,引得乐队里的人都哄笑起来:酒吧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我看他骂骂咧咧的下去了,快乐的拿起了鼓槌,高声喊道:“来来来大家换首歌,爷要来场live——撩个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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